近日,我们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怀化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或存量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建成但还未销售的房屋),并及时到税务机关缴纳契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或预抵押登记的购房人将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标准
1. 所缴契税税率为1%的,由市财政按所缴契税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
2. 所缴契税税率为1.5%的,由市财政按所缴契税的2/3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3. 所缴契税税率为2%以上(含2%)的,由市财政按所缴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以上购房契税补贴,怀化市财政均按年分期拨付,每年补贴1/3,分3年到位。
时间界定
购房首付款或全款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怀化市预售及网签备案管理系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都必须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内。在此时间段之外的,购房人均不得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补贴程序
申请资料:《怀化市中心城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1)、购房合同、预告或预抵押登记证明、购房首付款或全款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证、身份证、本人有效银行借记卡(标注开户银行名称)。
申请方式:由购房人向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时间:购房人个人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受理补贴申请。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安排专人集中收取购房人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再统一向市住建局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受理补贴申请。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漏报、错报造成购房人损失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市住建局提交如下资料:
①企业书面申请报告、资料真实性承诺函、购房人个人申报的完整资料、《怀化市中心城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②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原件留存购房人或企业备查,所有申报材料都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市住建局增设“购房契税补贴窗口”(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C栋1楼45、46号窗口,联系电话:0745-2720471)。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专人收集、审核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查合格后签字盖章。
由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部门网站上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截图存档。对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进行公示。
怀化市中心城区(含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
来源:怀化市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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